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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规范校内一般公文及各类上交电子文稿格式要求的通知

【 发布日期:2017-11-02 】

各部门:

为进一步规范校内一般公文和各类上交电子文稿的管理,提高校内行文的严肃性,根据市委、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一般规定和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,现制定学校一般公文及各类上交电子文稿的格式要求,请各部门严格按照本《通知》要求上交电子文稿及打印材料,确保行文规范、严肃、整洁。

本通知发布之日起,上报材料在无特殊格式要求的前提下,一律严格按照规范格式上报。不符合要求的上报材料,将予以退回,连续2次不能达标的部门将给予校内通报。

附件:一般公文及上交电子稿格式要求